貨幣局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維護國家貨幣的穩定性和信譽度,保障經濟的健康發展。 同時,貨幣局還可以通過調控貨幣供應量、利率等手段,影響經濟的總需求和總供給,從而實現宏觀經濟調控的目的。
貨幣局制度是指政府以立法形式明確規定,承諾本幣與某一確定的外國貨幣之間可以以固定比率進行無限制兌換,並要求貨幣當局確保這一兌換義務的實現的匯率制度。
它有兩項基本原則,一是本國貨幣釘住一種強勢貨幣,與之建立貨幣聯系,此貨幣成為錨貨幣,二是本國通貨發行以外匯儲備,特別是錨貨幣的外匯儲備為發行保證,保證本國貨幣與外幣隨時可按固定匯率兌匯。
貨幣局制度的職責包括貨幣政策製定、貨幣發行、外匯管理、金融監管等方面。 貨幣政策製定是貨幣局最重要的職責之一,它通過調整貨幣供應量、利率水准等手段來影響經濟運行。 貨幣發行是指貨幣局負責發行和管理國家貨幣,確保貨幣供應量與經濟發展需要相適應。 外匯管理是指貨幣局負責管理國家外匯儲備,維護國際收支平衡。 金融監管是指貨幣局負責監管金融機構,維護金融市場穩定。
在货币局制度下,本国货币百分之百地由外国货币支持,而货币发行机构(不论是中央银行还是政府)确定对这种外国货币的固定汇率,并且随时应公众的要求,以这个汇率将本国货币兑换为外国货币。货币局是固定汇率目标制的延伸。
在貨幣局中,對固定匯率的承諾特別堅定可靠,因為貨幣政策的實施自動有效,完全脫離了中央銀行和政府的控制。 相反,典型的固定或釘住匯率制度允許貨幣當局在實施貨幣政策時有一些自己的判斷,因為貨幣局制度它們仍舊能够調整利率或印刷貨幣。 囙此,貨幣局安排比起只使用匯率目標制的貨幣政策策略就有很大的優勢:第一,只有當外國貨幣在中央銀行被兌換成本國貨幣時,貨幣供給才會擴張; 第二,貨幣局包括了中央銀行更堅定地維持固定匯率的承諾,囙此可能有效地快速降低通貨膨脹,以及减少投機性衝擊成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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