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可以用於風險管理、投機和套利等目的。 常見的金融衍生品包括期貨、期權、掉期和互換等。 這些工具可以幫助投資者在市場波動中保護自己的投資組合,同時也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機會。
金融衍生品的概念:
金融衍生品又稱金融衍生工具,是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之上,其價格取決於基礎產品價格(或數值)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 作為一個相對的概念,基礎產品不僅包括現貨金融產品(如股票、債券、存單、貨幣等),也包括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的基礎變數種類繁多,主要有利率、匯率、通貨膨脹率、價格指數、各類資產價格及信用等級等。 金融衍生品在形式上表現為一系列的合約,合約中載明交易品種、價格、數量、交割時間及地點等。
金融衍生品分類:
1、按照金融衍生品合約類型的不同,現時市場中最為常見的金融衍生品有金融遠期、金融期貨、金融期權、金融互換等;
2、根據標的資產分類,可分為股票類(股票期貨、股票期權)、利率類(利率遠期、利率期貨、利率期權、利率互換、債券期貨、債券期權等)、貨幣類和商品類;
3、根據交易地點分類,可分為場內交易(交易所交易)和場外交易(OTC市場交易);
4、根據獨立性分類,可分為獨立衍生產品和嵌入式衍生產品。
金融衍生品基本特徵:
①跨期性。 金融衍生品是交易雙方通過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變動趨勢的預測,約定在未來某—時間按照—定條件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交易的合約。 金融衍生品會影響交易者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或某時點上的現金流,體現跨期交易特點。
②杠杆性。 金融衍生品交易—般只需要支付少量的保證金或權利金就可簽訂遠期大額合約或互換不同的金融工具。 同時,交易者承擔的風險與損失也會成倍放大,基礎工具的輕微變動也許就會帶來交易者的大盈大虧。
③聯動性。 金融衍生品的價值與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緊密聯系。 通常金融衍生品與基礎變數相聯系的支付特徵由衍生工具合約規定,其聯動關係既可以是簡單的線性關係,也可以表達為非線性函數或分段函數。
④高風險性。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後果取決於交易者對基礎工具未來價格的預測和判斷的準確程度。 基礎工具價格的變幻莫測决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盈虧的不穩定性。
【EBC平臺風險提示及免責條款】: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本文不構成投資建議。